根据《江苏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关于开展2024-2025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通知》(苏工院学发【2024】27号)的有关要求,经学生申请、民主评议、学院审核,24汽车一何智颖由于家庭突发重大变故,进行困难生补充认定,困难等级认定为比较困难。
公示时间:2024年10月21日至2024年10月23日,对上述推荐人选若有异议,请于2024年10月23日前通过电话或邮件等形式向学院反映,联系电话:0513-81050107或0513-80783087(辅导员办公室),电子信箱: 373148091@qq.com。
如发现在评审工作中有党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的纪律、监察对象涉嫌职务违法犯罪等行为,请向学校纪委办公室反映,邮箱:373148091@qq.com,联系电话:0513-81050007。
江苏工程职业技术学院航空与交通工程学院
2024年10月21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