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《关于开展2022-2023学年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》文件精神,经学生申请、班主任推荐、学生工作会议评审,并通过航空与交通工程学院党政联席会讨论决定,我院拟推荐21无人机一、二陈金晶、21轨道运营四丁杰、21轨道运营三秦张杰三位同学作为国家奖学金候选人,特此公示。
公示时间:2023年10月7日至2023年10月9日,对上述推荐人选若有异议,请于2023年10月9日前通过电话或邮件等形式向学院反映,联系电话:0513-81050107或0513-80783087(辅导员办公室),电子信箱: 373148091@qq.com。
如发现在评审工作中有党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的纪律、监察对象涉嫌职务违法犯罪等行为,请向学校纪委办公室反映,邮箱:jubao@jcet.edu.cn,联系电话:0513-81050007。
江苏工程职业技术学院
航空与交通工程学院
2023年10月7日